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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际关系与人际适应

2009-06-09 08:00 浏览: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良好的人际关系为事业成败的关键;但是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却不是件容易的事,俗话说:“处事容易,做人难!”。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好坏,要看人与人之间冲突的多寡而定;冲突越少,人际关系越好,工作适应也较佳;不过人际关系冲突的多少则视个人的沟通方式、沟通技巧、人格特质,以及待人处世的态度而定。这其中又涉及到所谓“情绪商数”(EQ)的概念(Goleman, 1995),与心理学家阿德勒(A.Adler)所提到的“社会兴趣”观点。
  所谓“社会兴趣”可界定为个人在处理社会世界和追求更好未来的态度,而这个态度却是最初得自于双亲(尤其是母亲)或家庭的关系,经由爱与温暖或其他冷默、紧张的家庭气氛,而形成亲子之间的关系,并藉由与他人互动的机会表现出他对人的一种兴趣。亲子关系的扭曲,反映在孩子身上的就可发现人际技能或社会兴趣发展的缺陷;给人的印象,就如同“敌国长大的陌生人”。社会兴趣的发展有助人际技能的发展、情绪的管理与控制,以及情绪正向的表达;发展上若有障碍,则易产生自卑、焦虑感,并与人有疏离感,不易建立亲密的关系(冷默即可能是一种疏离的表徵),亦会阻碍人际关系的正常发展,而产生人际之间的冲突。
  就人际冲突而言,冲突可能从一点意见的不同,到无法解决的相互争辩,甚至以武力相互攻击,而致影响团体的和谐、发展或个人成长的机会。一般人的想法中,冲突就是一种不和谐、意见分歧,谁也不让谁的混乱现象,因为它会破坏团体的合作与平静。所以,总以为冲突是有害的、是要避免的,而且要越快结束越好。殊不知,团体中或人际间的冲突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个人的观念、知识、所关心的,以及所需要的各不相同,所以我们无权要求每个人都要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么相似。更何况身处于复杂的社会中,我们易受许多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其差异性自是必然存在的。
  冲突有负面的影响也有正面的影响。在积极的价值方面而言,它可以带给团体刺激,甚至提供革新与发展的机会;它可以使我们振奋、刺激紧张、澄清观念、强化生产力、促使彼此进一步了解,以及提高寻找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动机与学习意愿。在一个富有正反两个价值意义的情况下,是否与其忽略它的积极意义不如接受它的消极意义呢?抑或是一方面接受冲突的可能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积极地开发冲突的潜在价值呢?有时许多不同的看法与反应常涉及个人对冲突的知觉与认知;然不论如何,冲突对我们而言,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它、处理它。
  有关人际冲突的分类,心理学家曾将之分为三种:一是双趋冲突;二是趋避冲突;三是双避冲突。人际间之所以发生冲突,通常是双方一起商讨事情或解决问题时,遇到下列三种情形:其中一方的利益受到威胁;其中一方的行动与决议遭到对方反对;双方所持的意见无法获得一致的协定。但当我们处在冲突的情境或有人际冲突上的困扰时,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与方式予以解决:意识到冲突的存在;有面对冲突的勇气与决心;双方进行沟通、交涉;找出问题的症结和冲突所在;想出解决的方法及该进行的步骤;付诸实施并检讨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