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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点亮人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0-05-03 08:00 浏览:
各县市区机关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济有关单位:
  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学习型党员”活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全市机关举办“学习点亮人生”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运用学习讲坛、演讲比赛等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是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举办“学习点亮人生”演讲比赛,就是要在机关大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争做“爱读书、肯实干、操守正”的学习型党员干部,使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
  二、演讲内容
  演讲要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推进济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业务特点以及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和成长经历,讲述通过学习促进工作、通过学习成长进步、通过学习感悟人生等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体会、启示,用正确的观点和真实生动的事例,阐述自己的认识和感受,做到观点鲜明、主题突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通过演讲比赛,展示学习成果,展现党员干部的风采,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参赛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有关单位机关党员干部。
  四、比赛办法
  (一)赛程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机关工委、市直各系统、各单位自行组织演讲比赛,并于6月10日前,将初赛中的冠军选手名单、基本情况及演讲稿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初赛阶段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指导。6月下旬,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通过初赛的选手进行决赛,届时将进行电视录播。
  (二)比赛规则。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脱稿演讲,时间控制在5—7分钟;比赛时选手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比赛采用10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选手得分。如出现比分相同,则进行加时赛,时间2分钟,由组委会出题,选手即兴演讲,再进行评分。
  (三)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