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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庭质证、辩论的技巧和方法

2009-06-07 08:00 浏览: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庭审方式改革强化了公诉人的控诉职能,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进一步增强。作为公诉人,很有必要研究如何提高辩论技巧和掌握法庭辩论方法。 
  在新的庭审模式下,掌握好的辩论技巧和方法对法庭辩论所起的作用有二: 
  一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诠释作用;二是可以对审判人员施加影响,促使其采纳控方证据,接受控方观点,从而对法庭判决起基础性的作用。 
  法庭质证(事实上也是局部的辩论,以下统称辩论)和辩论,是庭审活动中的一个难点。公诉人能否搞好此阶段的辩论关系到公诉的成败。而要取得成功,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辩论范围与重点。 
  战争双方的运筹帷幄总是根据战争取胜的目的和需要,在特定的范畴内挥师布阵、厮杀鏖战。法庭辩论这场挟九鼎之力、强百万之师的唇舌大战也是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展开的。法庭辩论的时空范围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我们所说的法庭辩论范围是指在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所必须遵循和掌握的必辩和可辩内容。换句话说,就是哪些问题应该成为或可以拿到法庭辩论中去展开争辩。 
  法庭辩论权是法律赋予诉讼者一项范围极其广范的权力。法庭辩论是一种具有诉讼意义的法律行为,它是在国家法律规范内进行。控方的论辩必须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它不能允许无视法制原则,随心所欲,甚至在论辩中侵害或威胁国家和他人的权益。法庭辩论的法律属性表明,明确法庭辩论的范围有利于论辩者合法的行使法庭辩论权。 
  法庭辩论不是瓜棚下的聊大天,也不是一般的争执,它是一种有目的的诉讼权益的争辩。在这种论争中,所争辩的问题纷纭复杂,有的是主要的争辩焦点,有的是次要的分歧意见,有的直接关系案件的裁判,有的关系甚微,对此,只有明确法庭辩论的范围,抛弃细枝末节,才能抓住要害,把握重点,进而集中兵力,毕力辩论,达到最佳效果。 
  二、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要充分做好辩论准备工作。 
  1、实事求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诉讼总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符合社会公众权益情感为目的。因此只有从案件事实、证据的真相,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从科学的客观规律出发,从人民大众的正确情感倾向出发,实事求是、适时适度而又表述准确的提出有利于已方的诉讼主张和观点,才能使之无懈可击。 
  2、深入细致、客观、准确、全面的掌握诉讼证据。案件事实是诉讼的基础,而证据又是其核心,法庭辩论往往更多地围绕证据及适用法律面展开。因此要使自己的诉讼主张牢不可破,就必须牢牢地把握证据关。一方面要仔细分析、审查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还不应固于已有的证据材料,而应跳出这种证据定势,努力发现新的证据。审查、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客观、准确、全面。主观臆断、带着框框掌握的证据是经不起检验的。掌握证据还应深入细致,剖微析疑,在比较分析中发现矛盾,在调查研究中解决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