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主页 > 计划总结 > 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基层法院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008-12-25 08:00 浏览: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的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农村广大群众的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当大有作为。

  一要提高认识水平,从讲政治高度认真对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主题教育活动较多,据笔者在海安县法院统计,今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从条到块,该院目前正在开展六项主题教育活动,少数干警对如此之多的主题教育活动不能理解,甚至错误地认为主题教育年年搞,年年都一样。因此,基层法院领导从讲政治高度对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带头做好表率显得十分重要。院领导既要认真抓好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又要率先垂范,当好标杆,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授课,带查找问题。基层法院应当把开展教育活动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真正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准确把握教育中干警的思想动态,澄清模糊观念,克服错误认识,有针对性的加以教育和引导,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教育的重大意义,防止法院队伍受到西方国家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从司法为民高度认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使教育活动得到顺利推进,基层法院应当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部署学习、对照检查、互查评议、整改提高、总结汇报等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随着形势的发展,单纯的宣传发动、纯粹的说教已难以使主题教育活动入脑入心。因此,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是防止社会主义理念教育走过场的必要条件。从这几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来看,撰写心得体会、主题大讨论、摄影、书画比赛、专题培训、专题报告会、理论测试、征求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意见、领导与干警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是非常有效的活动载体。同时,各地法院在教育活动中,可以采取走出、请进来的办法,相到取长补短。要努力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使干警思想素质更高,使司法理念更端正,使司法效果更佳,使司法为民措施更实,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教育活动的成果还应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实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