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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演讲稿——安全,把握在你我的手中

2009-05-23 08:00 浏览:
        说起烟花爆竹,不得不提“烟花办”。而在2005年春节, “烟花办”还是“禁放办”。
  根据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管理条理》,公安机关一直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2005年中编办发布《关部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将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分开,其中民爆物品划归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划归安监部门。北京市人大通过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机关,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同时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的进行了职责分工,成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办公室(简称“烟花办”),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公安局,由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委、城管执法局、统计局、消防局、供销合作总社和市委宣传部等十个单位派出人员集中办公。为了保证“烟花办”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由北京市副市长吉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南京市在2003年成立了由供销社、公安、质检、安监等执法部门组成了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行使市政府对全市烟花爆竹统一管理的职能.。“烟花办”已经成为南京有较大影响的几个专项办公室。而许多解禁城市也都采取了“烟花办”,的形式来实现联合执法。 
        记者到北京市“烟花办”采访,眼前的景象是:工作人员拿着文件在几个办公室不停的穿梭,几乎都是在快走。电话不停、传真不断,不算小的办公室里摆满了文件和印制出来的各种安全燃放的宣传册子和光盘。见面之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化品管理处的××处长向记者解释:“昨天晚上大伙都忙到凌晨四点多。”在我的采访过程中,不时有人敲门送文件、请签字、汇报事情,电话和手机也一直不断,让我的采访不得不随时中断。记者心里嘀咕:整个春节,他们都不会轻松。
  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要机关, 北京市公安局的工作有: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等。北京“禁”改“限”第一年,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每一个环节都不轻松,但是最难控制不得不说是燃放。如何应对放开后第一年的“发泄冲动”?如何有效的侦查打击非法?12年之后,公安部门再次面临考验?
  为此,公安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阵势:从公共交通系统的移动电视、广播,到宣传手册、海报、台历、手袋,甚至大型商场的出售电视的宣传片也都换成安全文明燃放资料;他们还印制了不同的宣传资料,针对建筑工人、部队官兵、学生等不同对象进行专门的宣传。北京处在河北的包围之中,天津静海地区就有300年私制烟花的历史。为了查堵非法,北京市启动了“两会”、特殊重大活动等才会启动的“护城河”行动;同时对北京与河北接壤的91条路设置“治安检查站”,加强巡视等形式严格监控。12月24日,市区县各级公安机关查处的非法伪劣烟花爆竹是禁放同期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