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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爱心妈妈”高淑珍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2013-10-14 08:00 浏览:
  执着而朴素的情感,撑起了一个特殊的家,抒写了一份份感动。“我挺受感动,现在养一个孩子都挺不容易的,她照顾39个孩子,而且都是残疾孩子,作为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确实是体现了人间大爱,也体现了感恩博爱的新唐山人文精神。”
  高淑珍,河北唐山滦南县司各庄镇洼里村一名普通农家妇女,为了帮助肢残儿童学习文化知识,自1999年开始,14年来先后在自己家中免费收教近百名残疾孩子。在她的感召下,多位志愿者走进了高淑珍的家中,当起了爱心志愿者,演绎了一曲爱心接力、无私奉献的动人华章。
  高淑珍的儿子王立国4岁那年患上类风湿,落下了残疾,到了该入学的年龄,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进校读书。随后高淑珍发现,附近村庄里也有一些因肢残不能入学的儿童存在着同样问题。为了满足这类特殊儿童的上学愿望,1999年4月,高淑珍在自家小院里办起了“肢残儿童学习班”,4张课桌,5个学生,课本是从村里已升入二年级的学生家里借来的,教师就是刚从电大毕业的女儿王国光。14年来,高淑珍先后收教了近百名残疾孩子,但从未向这些孩子收过一分钱。起先,高淑珍和女儿每天用自行车接送孩子们,中午就在她家一起吃大锅饭。后来,孩子越来越多,自行车接送不过来了,高淑珍咬了咬牙,东拼西凑买了辆旧面包车。再后来,为了让孩子们少受罪,她索性让他们都住到她家里,免费吃住、免费读书。高淑珍家承包了20多亩水田,稻谷就是孩子们的口粮。但是歉收的时候,让每个孩子吃饱并不轻松。为了多挣几个钱,她每天天不亮就骑着自行车,驮着批发来的一些日用品去赶集,一骑就是100多里地。有的时候下大雪没有集,高淑珍就走街串户地卖,“我一天出去挣十块二十块,给孩子们买点好吃的,我心里头欢喜,骑着车子都有劲。”她说。高淑珍的一颗爱心也感召着更多的人,王国光、严文杰、王利忠、吴立军、魏小尧、任丽华等多位志愿者慕名而来,义务教授孩子们知识。他们没有薪水,和孩子们一口锅里吃饭、一个房顶下睡觉,他们把青春和爱心无私地给了这些孩子。大学毕业的任丽华于2007年8月走进了孩子们中间,她是除高淑珍家人外唯一坚守至今的志愿者。她说,她把知识教授给这些孩子,使他们能够快乐地成长,将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这是她最大的愿望,也是她最高兴的事。
  高淑珍的精神是崇高而伟大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她靠艰辛劳动获得的报酬教育扶助残疾孩子,十几年来不离不弃,对于一名普通农村妇女来说难能可贵,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滦南是一片热土,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热血之士、忠诚之士、奉献之士。战争年代,为了祖国的解放、人民的幸福,做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后,为了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滦南人仍旧做出了很大贡献。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人民迅速掀起了向高淑珍学习的热潮,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广泛宣传,使高淑珍和志愿者的事迹做到家喻户晓;与当前开展的“善行滦南”、“学雷锋”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结合起来,使活动落到了实处,对先进典型要精心呵护、培育,要有大爱之心、包容之心,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的决策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