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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参加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方案

2008-12-20 08:00 浏览:

为切实做好参加2006年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2005年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充分展示我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技术水平,推动我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筹备参加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组:

组  长:李堂发(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游有鲲(县政府办主任)

杨照云(县民宗局局长)

李广顺(县文体局局长)

成  员:王光中(县老体协主席)

康天翔(县公安局局长)

胡永联(县财政局局长)

杨家斌(县经贸局局长)

官银福(县发计局局长)

温树坤(彝良新刊总编)

娄方义(县教育局局长)

周臻亮(县建设局局长)

杨明远(县交通局局长)

伍顺碧(县旅游局局长)

曹  良(县水利局局长)

吴道元(县农业局局长)

李青松(县卫生局局长)

龚德全(县广电局局长)

廖俊宇(县工商局局长)

十八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游有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照云、李广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民宗局、文体局抽人组成。

二、参赛项目  

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05年10月10至18日在昭阳区举行,共有竞赛和表演两类项目。根据市筹备领导组办公室昭市民筹办发〔2004〕7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的参赛项目不得少于8项(不含表演项目),结合实际,我县将上报10个参赛项目,即:秋千、射弩、武术、摔跤、陀螺、龙舟、抢花炮、吹枪、双拐、马术;上报3个表演项目,即: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

三、组织实施

(一)竞技项目。根据项目特点,责任到人,分项组织实施。

1、秋千:挑选女运动员5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65公斤级以下(含65公斤)竞赛项目中的双人高度、单人触铃、单人高度及65公斤级以下竞赛项目中的双人触铃、单人触铃、单人高度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2、射弩:挑选男、女运动员各4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男子全能、女子全能及混合团体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