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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09-07-14 08:00 浏览:
  2008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争创全州一流法院”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推
  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
  在各项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从县委的战略部署出发,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从坚持执行宪法和法律出发,突出创新、公正、高效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1—10月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18件,审结788件,审结率为96、33%。受理各类执行156件,执结75件,执结率为48、08%。
  1、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9件177人,审结99件150人,审结率为83、19%。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刑事审判公正高效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宽缓处理,全年对被告人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案件分别占已结案件的10%和17%,做到当宽则宽,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2、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作为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的依据,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2件,审结684件,审结率为98、84%。今年以来,诉讼收费标准下调后,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及所占比例增加,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针对案多人少、工作难度加大的问题,我院采取了四项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实现合理配置,以加强民商事审判力量为目标,对民一、民二和平远法庭的审判力量进行重新调整,确保每个业务庭至少有一个合议庭和一个独任庭的法官和书记员配置。二是实行民商事案件轮流审判制度,所有民商案件立案后,分批轮流发往民一、民二庭进行审理,保证各庭审判工作量的平衡。三是对民商事审判法官进行专题知识培训,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和审判经验交流会,强化审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全力提高一线审判人员正确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的能力,统一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在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结的同时,做到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的统一。四是坚持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和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共有417件,调解撤诉率为60、96%。通过上述措施,在有效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减轻审判工作压力的同时,实现了节约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