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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总结

2008-12-27 08:00 浏览: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九大目标任务、六大工作原则和五方面具体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下面我就自己这两天的学习谈一点体会与大家交流。
  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必须回答的新的时代课题。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2004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常委集体学习会议上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谐社会建设问题。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召开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研,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又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决定》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阐述理论与推动实践相结合,既注重从理论上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阐述,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通篇贯穿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我想从四个方面谈一下学习的一些初步体会:
  首先,《决定》是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
  科学判断形势、勇于面对矛盾,是正确行动的前提。《决定》坚持唯物辩证的科学态度,全面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集中概括了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6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