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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的角度,谈谈“八荣八耻”

2008-12-19 08:00 浏览:
  最近,敬爱的胡伯伯火热推出了“八荣八耻”,旨在给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指引新方向,给人民树立新时代的道德标准。内容如下: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但是,中国多年来受意识形态的流毒已深,所以,官方的话语常常表面上看起来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实际上含义模糊、可操作性甚小。下面,我就从从实践的角度来谈谈这八荣八耻”。而且,所谈及的都是有歧义而不利于实践的,意思清楚明白的就暂不谈及了。
  “以热爱祖国为荣”:“热爱”是一个形容感情的词语,描写的是一种情绪,而非一个动作。大家要知道,情绪是常常变的,而且它往往和动作不相符合,甚至相违背。你热爱一个东西,你既可以对它好、为它付出,也可以伤害它、凌辱它,而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热爱”的缘故。父母不是总因为“爱”孩子而打孩子?恋人不也常在“爱”的名义下作出伤害对方的事情吗?所以,一个“热爱”能代表什么?一个“热爱”不更容易为沽名钓誉、信口雌黄之徒所利用吗?
  “以危害祖国为耻”:这句话,绝对正确,就是没什么意义。除了从事外交、国际间活动的涉外人员之外,普通人根本不会做到直接涉及国家、直接能让人联想到国家的事情。譬如一个杀人犯,他的出发点是他个人的恩怨情仇而绝不会上升到这种行为扰乱国家治安的高度!一个贪污犯,他的眼光绝不会超出他所辖的权力范围和他所能攀升到的权力范围,接受贿赂的时候他怎会想到和国家有关呢?就算平常人在公共场所吐了口痰,他也不可能深刻反省到他对国家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啊!所以,危害国家绝对是耻辱,但是,和大多数人的生活联系不上啊!
  “以背离人民为耻”:这句话含义就比较深刻了,可是,如果不细究的话,却等于什么也没有说。“背离”是什么?怎样是“背离”?是背对着人民吗?是远离人民吗?这些行动也够不上是耻辱吧?这多是由个人性格和生活方式决定的,有人就是喜欢一个人呆着安静啊。那么,背离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就是危害人民!只有危害到人民的利益,才够得上耻辱一说。背离只有当作及物动词用,才能够引发耻辱感。可是,“危害人民”这几个字显得多么触目惊人啊!这几个字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某党宗旨显得多么格格不入啊!所以,只能隔靴搔痒一下,以“背离人民”几个字来借代一下,该懂的人就懂了,不懂的人就接着好好学习这精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