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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发展观问题比较

2009-05-11 08:00 浏览: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发展观则是从理论上对发展的诠释,从实践上对发展的引导。根据学术界的定义,发展观这一概念包括两层涵义:第一个是本质层次上的发展观,它揭示的是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人们对于发展的根本观点或根本看法,既包括经济、社会、人类思维发展和自然的发展,还包括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属于世界观、历史观的范畴。第二个是运行层次上的发展观,它所研究的是在某一个具体的时代背景下,为了达成某一既定的中心任务,可用来推动社会发展的条件、手段、途径、机制等问题。比较科学发展观和西方发展观的异同,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心。
  西方的发展观及其演变历程
  所谓西方发展观,至少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代西方国家赖以发达起来而且坚持百年不动摇的发展观——“丛林法则”;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观的演变;三是联合国1970年代以来倡导的新发展观。
  一、西方国家坚持百年不动摇的发展观——“丛林法则”
  近年来,学术界在讨论西方发展观时往往回避了他们坚持百年不动摇的发展观——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理论即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就是所谓“丛林法则”。“丛林法则”原指森林中大自然世界运行着的一种法则,即“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资产阶级学者和政治家、企业家不管其口头是否承认,往往都把“森林法则”视为处理人际关系、国际关系的天条。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反复证明,“丛林法则”既有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潜力巨大、拥有旺盛生命力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高度评价了资本主义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巨大作用,说它在不到100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同时,马克思又深刻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西方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残酷压榨剥削、侵略、杀戮、殖民等资本之恶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不断限制和克服自身恶的一面,但“丛林法则”仍然深植骨髓,资本之恶的天性并未革除,即使在人类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的21世纪也是如此。总之,奉行“丛林法则”、放任资本唯利是图本性的资本主义没有也不可能给世界带来普遍繁荣和共同富裕,而只会在世界范围内造成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生存。
  二、联合国1970年代以来倡导的新发展观
  二战后,西方的发展理论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单一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阶段、注重社会综合发展阶段、注重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其最新发展则集中体现于1970年代以来联合国倡导的新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