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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2008-12-24 08:00 浏览: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上河清村位于金佛寺镇东北,由原上河清村和西三坝村两个村合并而成。全村共有8个村民小组,398户,1492人,耕地面积7932亩。支部现有12个党小组,党员73人。2005年全村经济共达到1462万元,当年新增集体积累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63元。

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村党支部围绕如何发挥党员先进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围绕以中心村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下面,我结合本村的实际,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供大家探讨。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力量。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使基层组织建设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以我们上河清村为例,两村合一后,党员群众的思想还没有完全融合,资源还没有完全整合,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党组织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一句空话。

二、创新形式和内容,让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

一是要创新制度建设。原上河清和西三坝两村合一以后,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更好的集中智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们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制定了以“四会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即:凡本村重大事项的实施,必须依次经支委会、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决议形成后,要在本村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并征求群众意见,在群众无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事情办理结束半月内,要将办理结果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两委班子”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同时,支部还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建立了发挥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的约束使基层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和兴办公益事业建设的能力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