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村“低保”是当务之急,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目前,中国农村越来越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在中国农村地区,每年1000元的生活标准可以基本解决一个人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将在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农村贫困家庭的政府补助,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城乡一体化的生活保障体系。 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有8个省份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1206个县(市),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496。37万。但这个数字和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总数相比还只是个零头。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经济部2004年的报告——《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面解决农村温饱问题的建议》,虽然中国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已使贫困人口锐减,但农村地区年收入低于627元的农民还有2000多万人。627元在中国被认为是温饱线。
在中国,各地因为实际情况不同而制定了不同的农村低保标准,一般来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内陆地区。 中国农村地区采取民主的方式来判定和筛选属于低保范畴的家庭。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向乡村延伸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别十分明显,目前城乡收入之比超过3。2。中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在约占全国总人口70%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许多低收入家庭一直无法得到系统的有效补贴。
中共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保障问题已成中国各级政府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没有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中国就不可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政府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仅仅依靠常规的扶贫措施,并不能使余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