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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构建市区扶贫济困长效机制

2008-12-03 08:00 浏览:

近年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济困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在全市率先建立起市区扶贫济困长效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为维护市区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完善扶贫济困组织网络
  我区作为主城区,扶贫济困工作涉及到的救助对象和参与部门较多,扶贫济困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作,将建立市区扶贫济困长效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2001年起将建立扶贫济困长效机制正式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并将城市低保、就业援助、帮困助医、住房解困、帮扶助学纳入政府部门的实绩考评,区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政府办、民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了工作班子。各街道、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在全区建立起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互相支持、各负其责、推动扶贫济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运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扶贫济困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解决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情况,主动与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较好地形成了市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关心、支持市区扶贫济困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了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区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成员,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普查相结合、座谈和走访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各街道、社区扶贫济困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了各项帮扶措施、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构建综合救助五大体系
  我区通过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在全市率先构筑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就医、住房、子女入学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市区贫困群体综合救助体系。
  1、落实政策,构建低保救助体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区从****年11月起建立了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市区共有****户****人纳入低保,累计发放低保资金****多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在审批过程中,实行“三级核查,两级公示”,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保障对象公开、家庭收入公开、补助金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将入户询访与问卷调查、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正常管理与处理来信来访、统一管理与组织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了夸大困难、少报收入等现象的出现。在资金发放上,采取统一由银行定期支付,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杜绝了专项经费的拖延、挤占、挪用等现象;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专帐,除接受人大、纪委等部门的监督外,区政府每年都组织*次以上对低保资金的检查,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