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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中的十大锦囊妙计(3)(6)

2009-06-28 08:00 浏览:

  立即请对方写份简况包括毕业于哪间学校、所学专业、本人志趣和特长、思想表现等交给你。这样别人就亲眼看到了你想帮他忙的事实,造成别人产生可能找对了人的错觉。然后编出一套坦率诚恳的说辞:“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尽力而为的。明天我马上拿你的简况去找熟人……过几天你再来好吗?”
  几天后,你应该抢在人家还没有来之时去个电话或亲自上门去拜访。“这几天我一直为你的事活动,A单位可能没有什么希望。B单位却说要研究研究。”
  再过两三天,你主动找到他:“真对不起,你托的事目前都已落空了,我通过所有我熟识的人,但却…真没办法,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尽管你根本没去找那些熟人,但对方一定对你感激不尽。
  其他方面也是如此。生意上,有人求你看能否通过关系为他批点出厂价产品,你最好也立即行动:“好吧,我会尽力去帮助你的。”即刻询问对方要多少型号,大概要批多少等等。接着按上述步骤,几天后不要等对方走上门你就应该向对方解释,说自己已找过领导,头头很难说话,或者说所有产品别人已全订了,只能等今后的机会等。
  有人想趁你出差的机会,托你为他购某种型号的产品。请你不要马上拒绝对方的要求,应该马上接受对方所给予的用于购买商品的金钱,并坦率表明一定帮他找找,若有的话定帮买回来。然后,在出差地点再给对方去个电话或电报,说你走完了几家大商场都没有发现那种型号等。
  如此种种,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就会在日常生活中制造些无本万利的人情债,这也是老练的朋友求人的常用伏笔。
  这种方法不宜常用,只能偶尔为之作为应急之法。经常为之,定会露出破绽,遭人指责。大多数人都喜欢言出必行的人,却很少有人会用宽宏的尺度去谅解你不能履行某一件事的原因。我们常常听见某甲埋怨某乙,说:“某乙分明答允了我……但……
  “事实上,某乙虽然可能答应过某甲,但那不过是某乙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拒绝而已,往后他仔细一想,便觉得这事根本不可能办到了,甚至某甲自己也知道这事实在强人所难的。但是某甲真的会自责而不责人么?恐怕不会的,而在旁人看来,也总是觉得某乙不对,因为到了那个田地,已经没人注意当初他的一切了。
  拿破仑说:“我从不轻易承诺,因为承诺会变成不可自拔的错误。”
  有人会发此疑问:当我们在朋友面前,被迫得非答应不可,而实际上明知这事不该答应时又怎样?
  人际关系学家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在聆听别人陈述和请求完毕之后,轻轻摇摇头,而态度并不强烈。”轻轻摇头,代表了否定,别人一看见你摇头,知道你已拒绝,跟着你可以从容说出拒绝的理由,使别人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