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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工会工作总结

2008-12-06 08:00 浏览:
   2002年12月27日  

  一、2002年度工作总结: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1、召开了一届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对去年全省的工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今年工会的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省会与各市电信工会签订了2002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加强对基层工会进行目标管理,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省电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时召开了会议,对去年全省工会财务情况和今年的财务预算进行了审核。

2、着重抓了新修改的《工会法》学习、宣传工作。年初,省会组织全省各基层工会参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工会法》知识竞赛活动,全省6723人参加了此次竞赛活动;12月,全省电信员工将参加安徽省总工会组织的“2002年度‘四五’普法学习考试”。

3、开展了安徽省电信公司员工思想状况调查。省会会同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在全省开展了员工思想状况问卷调查活动。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员工对电信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当前中国电信和安徽电信面临的竞争形势和竞争环境、对电信对外服务以及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看法等四个方面。全省主业的三级经理及以下人员,参与了问卷调查,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1031份,收回有效问卷1025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3%,经过认真的统计,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安徽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同时也开展了这项活动,共发放问卷1664份,收回1609份,回收率达到96.7%;有效问卷1436份,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

(二)坚持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代会制度,以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推进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规范全省电信系统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省会着重抓了《安徽省电信系统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和省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安徽省电信公司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贯彻,并结合当前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按照省会的要求,各基层工会对原有的集体合同进行修改;同时,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下发了《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省共有14个市分公司修改、续签和重签了《集体合同》,主实业共有48个单位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党组下发的《安徽省电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截止到11月底,全省已有16个市电信分公司、1个直属单位和实业公司的23个单位召开了职代会。各单位在召开职代会时,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听取总经理行政报告,审议通过员工收益分配办法、奖惩办法,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审议决定职工福利有关问题等,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了审议,对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并于会前向上级工会进行报告,会后上报《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3、加强了企务公开工作。根据去年省公司在全省开展的企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企务公开办法进行了修改,下发了《安徽省电信公司企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9月中旬,在滁州召开了“创建规范服务支局暨企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会上三家分公司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大会交流, 会后下发了《安徽省电信公司企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