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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电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总结

2008-12-19 08:00 浏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值此全省农村水电暨“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现将我市十五年来水电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作简要总结汇报。 

保山市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从1986年开始先后分三批进行,到98年全市五县(区)已全部通过验收。地方水电事业的发展,对缓解保山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促进地方经济的飞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九五”期间实施的“村村通电”工程使农村初级电气化程度提高了一个层次,最近实施的第一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的成果。实践证明,水利系统负责实施的初级电气化建设,村村通电工程和农网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十五年农村水电事业建设成就辉煌 

保山水电资源丰富,除澜沧江、怒江两大干流水能资源外,全市水能理论蕴藏量为222万千瓦,可开发利用90万千瓦,现已开发利用17.52万千瓦,占可开发利用的19.5%。回顾十五年的地方水电建设历程,85年前我市水电建设程度还很低,全市仅有水电装机5.96万千瓦,发电量1.45亿千瓦时,当时乡镇虽都通电,但标准较低,村通电率84.1%;户通电率仅68.5%。据不完全统计:“一五”至“六五”期全市地方小水电建设经费累计仅5700多万元,当时的县乡工业用电量4465万千瓦时,仅占总用电量的48.4%,用电水平很低,“七五”至“九五”期间,把水电基础产业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保山地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发动群众,筹措资金,组织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九五”地方水电事业建设成绩特别显著。“九五”期间保山市地方电力坚持“自建、自管、自用”,“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办电方针,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发水电资源,要继续坚持实行国家和地方两条腿走路,大中小并举的方针,在加速建设在建骨干电站和积极争取国家建设新的大型电站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小水电”的要求,使地方电力建设自“七五”起走出了低谷。“九五”期间是我市地方电力建设资金投入最多,发展最快,成绩最辉煌的时期,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58亿元,比“八五”多投入4.73亿元,比“七五”多投入6.12亿元,占十五年来总投资的74%。“九五”期间在巩固提高第一、二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五年间全市共新增水电站13座、装机容量7.06万千瓦,建成万千瓦级以上骨干电站3座、5.4万千瓦。在加快电源建设的同时,配套电网的建设也同步实施,共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2.5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57.7千米;低压线路736千米;35千伏变电站12座、8.31万千伏安;35千伏线Ig228千米;配电变压器443台、3.373万千伏安。“九五”期,在抓电气化建设的同时,把“村村通电”工程和农网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初级电气化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1997年开始实施行政村“村村通电”工程,共完成投资3352.3万元;建成水电站1座装机1000千瓦,建成35千伏变电站5座1.11万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3条83.25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335.34千米;安装配电变压器141台,解决、改善了47个行政村约5万农户,23万人的用电困难,“村村通电”工程的实施,促进了贫困地区用电问题的解决,改善了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01年我市又按省上的要求及时组织“两改一同价”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市计委、水利局、经贸委、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审计、农行、电力股份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开展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工程建设由电力股份公司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工作,并与各县(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目标责任,协调配合,解决好农网改造中的各种问题,管理好电力企业,严格按“五制”实行规范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资金管理,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出现。我市龙陵县为农网建设与改造试点县之一,各项工作已于去年11月底完成任务,12月中旬通过了省计委、省水利厅专家组的验收,并获得好的评价。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腾冲县的第一批农网改造工作,将于3月份完成各项任务,迎接省级验收,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