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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治邦:促进现代林业建设,把握三大关系,突出四个重点,扎实推进

2009-05-13 08:00 浏览:
        各地要抓住明晰林业产权、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这个根本,坚持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这个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突出抓好规范改革、减免税费、完善政策、发展产业等四个重点,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展现代林业是林业工作的总任务,建设生态文明是林业工作的总目标,促进科学发展是林业工作的总要求,三者紧密联系、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我国林业发展总体思路的核心和主题,共同成为林业建设的旗帜和方向。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中,要处理好兴林和富民的关系,只有兴林才能带动富民,只有富民才能更好地兴林;要处理好生态和产业的关系,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强生态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产业发展;要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林农脱贫致富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抓好,真正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一要规范改革。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操作,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都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认真做好林地勘界和林权证核发工作,让农民吃下“定心丸”,使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二要减免税费。按照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支农惠农政策要求,认真梳理林业税费项目,该减的一定要减,该免的一定要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税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要完善政策。积极推进森林采伐制度改革和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四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着力挖掘林业的经济功能,积极培育林业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林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确保农民增收、林农生活水平有提高。 
     多年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林业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在造林绿化、林业改革、产业发展、生态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发展现代林业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借鉴。义乌、遂昌、龙泉作为浙江的重点林业县市,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创新改革思路,盘活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实现了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成为现代林业建设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