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提出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我深刻地感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指导实践与工作,对于我们选拔生在基层锻炼成长,特别是我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仅就自己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新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谈几点粗浅的感受。
一是以调查研究为前提,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堡乡是一个典型的贫困偏远山区乡镇,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且大多分散居住在深山高坡之间,这里的新农村建设与其他地方不同,如果我们照搬其他地方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必定难以完成以“五新一好”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为此,我贴近基层做了一次调研,撰写了一篇调研报告《对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思考——结合上堡乡的实际》,较好地指导了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努力的地方和工作的重点。
二是以传播新知识和新思想为途径,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体,乡村干部是关键,服务是保障。广大群众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部门的事,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新农村建设持观望态度,造成新农村建设主体缺位,工作被动;对新农村建设内涵把握不准,一些干部和群众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庄建设,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新房子、修水泥路、装有线电视和电话等,对乡风文明、环境卫生、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产业等基础性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偏离新农村建设大方向。
作为选拔生的我们,相对来说,更有学识和见地,我们的到来,要为农村带去新气象、新观念,为乡镇注入新的青春活力,并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村民发展致富。一是在工作中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建设的意义;二是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村民们的法律意识又引导农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利用自己的所学推广新技术,带去新方法,传授养殖等技术,做实农民增收文章。
三是以培育农民的新农村建设后劲为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
新农村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培育农民的新农村建设后劲的关键。为此,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一是开展“三民”(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好干部创建活动和“五个好十带头”活动。鼓励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带头参与新农村建设,并通过新农村建设这个平台,帮助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农民吃水难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长效责任机制,如公共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引水工程实行专人负责,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实行专人管理等。三是落实村组干部长远经济发展责任机制,将《2008年—2015年家庭经济发展计划》和《2008年—2015年村级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指导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使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始终有带头人,有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