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主页 > 辩论技巧 >

辩论中必然会遭遇到的这十大关系(23)

2009-05-23 08:00 浏览:

  这层逻辑关系对于台大来说是致命的,可惜的是,南大未能及时抓住这层关系,等到后来意识到时,已经太晚了。这就告诉我们,在分析辩题时,一定要搞明白,辩题所要论证的是可能性问题,还是现实性问题。如要论证现实性,大谈可能性就没什么用,反之亦然。 

  2、偶然与必然 

  当我们面对着一个必然性的命题,如“教授‘下海’必然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时,我们一定要认清“必然”这一概念的涵义。所谓“必然”,也就是无条件地是如此。也就是说,反方只要举出一个特例,比如某某高校的某某教授“下海”后反而提高了教学质量,就可把上述命题否定掉。正好像“一切天鹅都是白的”这一命题,我只要举出世界上某处存在着哪怕一只黑天鹅,这一命题就被攻破了。 
  这就告诉我们,面对着“必然性”的辩题时,作为反方,只要抓住一个偶然的实例,就足以在逻辑上摧毁正方。当然,如果在辩论前抽到了正方怎么办呢?这就需要为这一“必然性”的命题设置一些条件,从而弱化其在逻辑功能上的极端性,但这常常要借助于一定的诡辩手段才能做到;同时要大大强化正方立论在理论、事实层面上的说服力,以弥补这一逻辑上的弱点。 

  3、主流与支流 

  有许多辩论题目会涉及到主流和支流的关系问题,如“卫星电视的发展利大于弊”(正方)和“卫星电视的发展弊大于利”(反方)就是这样的一个辩题。不论是哪一方,总要把自己为之辩护的方面作为主流,把另一方则视为支流。对这层逻辑关系,在整个辩论的过程中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 
  对这层关系,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形象的例子可以加以说明。如在吃饭的整个过程中,”吃下去”是主流,“打噎”是偶尔发生的事情,是支流,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又如,生小孩,小孩的诞生是主流,生小孩中带出一些脏东西则是支流,能因为这些东西的存在就拒绝生小孩吗?再如,交通发展了,便利了大家,这是主流,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是支流,能因为交通事故的存在就下令所有的车子都停开吗?显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主流和支流的关系,就能对这类辩题应付自如。 
  上面,我们简略地分析了哲学运思在辩论中的作用。显然,辩论运思还停留在形式逻辑的层面上,而哲学运思则超越形式逻辑,达到了辩证逻辑的高度,因而能探幽触微,充分显示出思想的穿透力。 

  上面谈的十大关系是我们在辩论中必定会遇到的,但并不等于把辩论中所有的问题都言穷了。辩论是一个活生生的、永远开放的过程,辩论的经验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出来。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我想,辩论经验和辩论实践之间的关系也应该如此。也正如黑格尔在批判康德时说的,在岸上学游泳是学不会的,只有跳进水里,才有可能真正地学会游泳。因此,对有志于辩论事业的青年人,我们不妨提出如下的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