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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必然会遭遇到的这十大关系(20)

2009-05-23 08:00 浏览:

  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跃吧。 
  老实说,二辩手要起好收敛作用是很不容易的。有时对方一讲话就暴露出许多问题,从而会产生一种力图去驳斥这些问题的“诱惑”,二辩手应当绝对地战胜这种诱惑,紧紧地抓住最根本的问题实施攻击,从而使整场辩论纳入到我方设定的轨道中去。 
  光确定“收敛者”是不够的,我们还指定另一名队员担任“发散者”。“发散者”的使命就是在他本人的陈述和自由辩论的过程中起到谈笑风生、纵横捭阖的作用。乍看上去,他的发言似乎常常游离于辩题之外,其实,是采用迂回的方法阐明本方的题旨和攻击对方的立论。“发散者”最好由处在“转”的位置上的三辩手来担当,担当这一角色的队员不仅要知识面宽,联想能力丰富,而且要思想活跃,善发刁钻之论。 
  如果具有这样的特质,他在场上常常表现得十分活泼,挥洒自如,如入无人之境,从而在听众和评委中营造出一种新的气氛,并给对方辩手施加心理上的压力,使之措手不及,茫然不知如何应对。“发散者”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因为他能拓展出一个新的知识空间,拓展出辩论赛的深度和广度,然而,归根到底,“发散者”应当服从“收敛者”,紧紧扣住主题来辩论,离开主题来发散,“流动的整体意识”就瓦解了,代之而起的已是五光十色的语言碎片,这乃是辩论之大忌。 
  正如在科学研究中一样,在辩论中,保持收敛式思维和发散式思维之间的“必要的张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辩论运思与哲学运思的关系 

  众所周知,辩论运思的根本特征是追求表达的严密性、一贯性和明晰性,辩论语言常要求能体现出巨大的逻辑力量,犹如章鱼之足把对手、评委和听众紧紧地抓住,使他们乖乖地跟着辩手的思想走。而哲学运思则不同,特别当它达到思辨的境界时,它追求的是一种差异或对立的沟通和融合,常常会体现出辩论运思所达不到的思想高度,使评委和听众产生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即他们不仅在听辩论,而且在思想上接受了某种新的感召。如果说,辩论运思旨在取胜,因而是一种求器的意识的话,那末哲学运思则旨在展示一种思想意境,因而是求道的意识。 
  当然,要是在辩论中只停留在抽象的、思辨的哲学运思中,这样的辩论是很难吸引普通的听众的,然而,如果完全缺乏哲学运思,这样的辩论也会显得索然无味。哲学运思不仅能体现思想的深度,显示思维的伟力,也能帮助辩论运思更透彻地分析并领会辩题。我们不妨把见之于辩论运思中的哲学运思称作为“辩论中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关系上。我们先来看辩论双方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