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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必然会遭遇到的这十大关系(11)

2009-05-23 08:00 浏览:

  先来看逻辑思维。这种思维的功能是多方面的: 
  第一,必须运用逻辑思维透彻地分析辩题,明了辩论双方的真实的逻辑地位和逻辑困难。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正方)和“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反方)的辩题在逻辑上都把“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割裂开来,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去攻击对方的这种逻辑上的割裂,因为对方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指责我们。又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中的“必要条件”在逻辑上的含义是“无之必不然,有之不必然”。所以,正方在这一辩题中的逻辑困境显要证明: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也就是说,反方只要举出一个例子,说明人们在不温饱的状态下也能谈道德,正方在逻辑上就已被打倒了。明了双方在辩题上的逻辑关系是确定对方立论之要害的前提之一。 
  第二,在表达上必须讲究逻辑层次。许多辩论新手在刚上场时,观点的条理和层次常常是不清楚的,把几层意思混在一起说,评委和听众听了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重视逻辑层次,每个辩手的陈述稿都应层次分明,第一点讲什么,第二点讲什么,第三点讲什么,条分缕析,清清楚楚;同时,四位辩手的陈词在总体上也应体现逻辑层次,如一辩从理论上阐明立论,二辩从历史上阐明立论,三辩从现实上阐明立论,四辩总结陈词,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四个人的陈词合在一起,犹如一篇文章,给人以气势宏大、错落有致的印象。从评委和听众的接受心理来分析,他们常常有一种惰性心理,即希望辩手把问题的层次阐述得非常清楚,不用自己再花力气去整理、归类。所以,辩手们的表达愈是井井有条,就愈是容易为评委和听众所接受。 
  第三,必须善于进行归纳。一个辩手如果不能用简明扼要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见解,一说就是一大套且不得要领的话,他在辩论中是很难占到有利位置的;同样地,一个辩手如果不能用简明扼要的话来迅速地归纳对方的见解,他常常会在辩论中随波逐流,甚至迷失方向。只有在逻辑上善于归纳的人,才会在辩论中紧紧抓住对方的要害,有针对性地打击对方,使对方真正陷入被动的局面。必须补充的是,对于第四辩手来说,归纳法具有更突出的意义,因为他不仅要迅速地归纳出对方四位辩手的基本见解,予以总体上的驳斥,而且要迅速地归纳出本方的基本见解,清清楚楚地陈述出来,从而赢得评委和听众对自己的支持。 
  第四,恰当地使用归谬法。所谓归谬法就是沿着对方的逻辑把其观点推向极端,使其荒谬性明显地表现出来,从而予以否定。比如“经济发展了,文化才能繁荣”这个命题建立了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之间的简单的逻辑联系,如果我们对这种简单的、线性的逻辑关系进行归谬的话,就可以说,“按照对方的逻辑,只要把经济抓好了,即使没有人去搞文化,文化也会自然而然地繁荣起来,这岂不是把经济和文化等同起来了吗?”也可以说,“根据对方的逻辑,凡是经济不发展的国家,文化一定是不会繁荣的,哪又怎么解释古希腊的文化是在其城邦经济和制度走向衰退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呢?而十八、十九世纪的德国虽然在经济上比较落后,在哲学文化上却成了‘第一小提琴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