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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涉黑案开审

2009-06-09 08:00 浏览:
  被控23项罪名,犯罪事实170宗,起诉书念了一天,庭审预计20天。
  昨日上午,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化县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97名被告人(另有一人因病未出庭)被押进法庭受审,其中涉黑被告人52名。作为湖南省被告人数最多、涉及罪名最多、性质极为恶劣的一起涉黑案件,全案涉及罪名23项、犯罪事实170宗,案卷材料多达205册,堆起来有几米高。因该案案情重大,庭审预计需花20天。众被告人坐了6排
  检察机关指控:这是一个盘踞在国家级穷困县新化县孟公镇、西河镇近10年之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1998年以来,他们分别在以新化县孟公、西河为中心的区域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各种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7人重伤、20人轻伤。
  法庭上,78名辩护人阵容庞大,占据了一大半的空间;被告席上,身着黄马褂的众被告人足足坐了6排。
  辩护人庭上打起了瞌睡
  因为被告人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显得漫长而枯燥。法官首先一一调查被告人的身份、年龄等基本情况;随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138页!这可能是湖南省页码最多的刑案起诉书。至上午休庭时,起诉书仍没有读完。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好几位辩护人在庭上打起了瞌睡。直至下午4时许,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民事起诉状完毕。此时,法庭宣布休庭,次日继续开庭审理。
  村支书参加涉黑组织
  一位政法干警说,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组织之所以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与基层防御、打击力量薄弱不无关系。
  现年34岁的刘俊勇,个人拥有店铺、房产价值几十万元。“刘俊勇从未满足过,为了钱,他可以铤而走险,不择手段。这是他走向深渊的重要原因。”办案民警说。
  在20世纪90年代,18岁的刘俊勇开始混迹社会。1997年后,刘俊勇等人开始将社会闲散青年数十人纠合在一起,其中不乏兄弟、亲戚和同村一起长大的伙伴。
  刘俊勇以他的办事老练、心狠手辣逐渐赢得了他在该犯罪组织中的最高地位。该涉黑组织中,还有县人大代表、村支书伍先辉;警校毕业生陈助辉等人主动加盟,成为组织头目和得力干将。
  “帮规”+武装+黑钱
  “这一涉黑组织之所以如此猖獗,与三大要素是分不开的,即帮规+武装+黑钱。”一位干警说。
  据介绍,该组织在组织活动和平时生活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规矩:一是社会上“混”,必须有“量”,要敢于拼;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等。